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太平行政处罚决定书(桂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5号)显示,太平财险南宁中心支公司违规承保异地车辆。财险依据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》第六十九条,南宁广西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。中心支
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》第六十九条: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,司违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、法被罚违行政法规进行处罚;法律、规承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保异,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,地车给予警告,太平对有违法所得的财险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,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,南宁对没有违法所得的中心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司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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